2 月 3 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胡晓挪用公款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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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微特电机网
2月3日这农历新年第一个工作日,60岁的西安微电机研究所原副所长胡晓站在了被告席上,挪用公款一案开庭审理,此事一经传出,引起众人的广泛关注与讨论。这一个人的错误,会给单位和家庭带来怎样的影响,又给社会敲响怎样的警钟?咱们下面来细细说说。
案件起由
2012年3月那时候,任春峰和些人打算设立渭南经开区恒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可设立公司得要注册资金,没有这笔钱就没法顺利注册验资。这任春峰,经西微所副总工程师邵晓强介绍,认识了时任副所长的胡晓。任春峰就向胡晓提出来从西微所借款3500万元用来注册验资,还承诺给单位高于银行的利息回报。
违规操作
胡晓啊就同意了这件事,还让鲁国柱具体去办。到同年4月1号,胡晓和鲁国柱私自决定微电机研究所挪用公款,以西微所的名义和任春峰签了借款协议,约定好借3500万元,期限就30天,利息订的是35万元。只是西微所银行账户的资金不够3500万,鲁国柱还把西微所977.4万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去长安银行韩城市支行贴现了一番。
资金出借
4月9号的时候,鲁国柱按胡晓的指示,把西微所银行账户里2500万元资金和贴现款977.4万元,再加上任春峰预付的22.6万利息款,凑起来3500万借给了任春峰,让任春峰拿去用于恒利小贷公司注册验资去。这些资金可是单位的公款,胡晓这么做实在是违规得很。
归还与私分
到当年5月26号,任春峰是把3500万又归还给了西微所,同时给付利息77万元。这时候问题更严重了,胡晓和鲁国柱商定,把这49.45万元利息款由他们二人私分掉。胡晓分到了24万微电机研究所挪用公款,鲁国柱得到25.45万元,就剩下27.55万元交到西微所单位账户里了。这行为性质太恶劣了,可以说罪上加罪!
后续处理
案发后,胡晓主动到司法机关投案了。西安市检察院认为,胡晓作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给别人从事经营活动,而且情节实属严重,他的行为那是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检察院提起了公诉。
庭审表态与宣判情况
庭审之中,胡晓说“我没有什么可说的,全部认罪”,表明他对公诉的罪名没有异议。不过他到庭审陈述时,却也懊悔不已,说自己在西微所干了一辈子,马上就要退休却犯下这种事,是自己私欲膨胀害了自己,还对给单位造成的伤害道歉,表示日后都是赎罪。最后审判长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大家说胡晓最后会被怎样判刑?觉得文章有看头就点赞和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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