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抓市场情况,处罚了多个违法商家,下面来详细看看这些案例!
商标侵权行为受罚
余姚市有某当事人的行为严重不妥,他这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那种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市场嘛本来就需要有秩序,你这去卖侵犯人家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那可不行,得好好管管这种行为才行。法律就是用来约束大家,维护正当权益的
这种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在市场上出现,会让消费者误买,侵害消费者权益。就像市场里突然混进不好的东西,搅乱了正常的交易氛围。所以得整治,绝对不能姑息这种违法行为的存在。
电子商行虚假宣传
2022年5月20日,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像破案一样去调查余姚市某某电子商行。到了人家销售氢气机的地方,一看吓一跳,他竟然对吸氢的好处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你想,这不是欺骗消费者,人家不知情说不定就上当买了。多可恶后来就对它立案调查
弄了好久,一直到2022年12月26日,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这个电子商行做出了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咱就说这种虚假宣传就该严惩,罚款是小,关键让它知道自己错,也给其他商家敲敲警钟。不能为了赚钱就不择手段,这绝不行!
烘焙坊日期造假
2023年2月16日那次处罚也让人挺生气的。余姚市某某烘焙坊销售的月饼严重有问题,它标注的是虚假生产日期。有些经营者真是坏心眼,为了让月饼看上去新鲜,故意篡改、伪造生产日期。你说这能忍,不仅违背商业诚信原则,消费者花了钱还蒙在鼓里,一点知情权也没有。
而且这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月饼过了保质期还那样去卖,吃坏人怎么办多吓人。所以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那肯定不能袖手旁观,对它做出罚款3万元,还没收违法所得和案涉月饼的行政处罚。必须得惩罚余姚市 电器,严格执法大家才能放心消费
车辆配件不合格
2022年11月2日,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搞重点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的时候,查获一件事。余姚市某某车辆配件商店在售的一款台铃牌电动自行车被抽样送检,你猜怎么着,检查结果是不合格。你卖这种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不是坑人,开在路上有安全隐患,谁敢用
这个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反正于情于法都得管。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除了依法对它做出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外,还把不合格产品信息抄告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这就是为了把问题解决得更彻底。这么个严格管理,才能保障电动自行车市场健康发展
“作弊秤”太缺德
2023年3月8日,余姚市海吉星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里可出了一些问题。这里面9个经营者居然使用“作弊秤”,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咱去市场买菜买东西,本来就看称给钱的,他给你来个“作弊秤”,咱这不是吃大亏了,白白多花了钱。可缺德大劲
发现了这些使用“作弊秤”的商家,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肯定得出手。就对这些商家各处以罚款1000元,还没收了他们的“作弊秤”。这罚得是合情合理的,就该打击这种不正当行为,让那种想使坏的不敢再搞这些小手段。这样咱去市场买菜才能放心
违规厂家受惩治
前面提到的各种市场违法行为让人很来气。在2022年12月22日那次,余姚市某某酒坊是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柿子酒。你生产吃的东西必须合乎标准才行,这柿子酒不合格怎么能让人喝,喝出问题谁担责肯定他这种行为不能轻易放过。它这属于《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它做出罚款3000元、没收不合格柿子酒行政处罚
还有2022年12月23日对余姚市某某电器厂处罚。它是排除消费者退货权利的作法,真挺恶劣呃。不过这次考虑它违法行为时间短,产品没卖出去,还能及时改过来,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它是从轻处罚的,只是警告并罚款500元。但不管怎么从轻这商家也是有错的做错事就得担责余姚市 电器,这市场才能平平稳稳的
大家说说,对于这类不良商家的违法行为,这处罚力度合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