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开庭审理三千余万元挪用公款案,被告人胡某受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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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微特电机网
一起涉案金额高达三千余万元的挪用公款案庭审,那可真是让人忍不住关注,这里面的是是非非、法律纷争,想想都觉得有好多故事!
庭审开场
2月3日在西安中院,那法庭之上气氛是格外严肃。这起挪用公款的案子可是涉及金额三千多万元人民币!被告人胡某坐在那里,周围的目光呀都聚焦在他身上。胡某从1996年9月开始就担任西安微电机研究所副所长了,这么多年的职务却给自己招来了这场官司,真是让人唏嘘!他在2016年12月1日就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取保候审,这时候,就是要为自己的事好好说道说道。
指控详情
公诉机关那可是说得清清楚楚的。2012年4月1日,当时胡某身为西微所副所长,和鲁某私自就做主以研究所的名义和任某签订了借款协议。借出去3500万元,期限30日,利息还有35万元,说是给任某开办小贷公司注册验资用。鲁某就按照胡某的指示把钱借出去了,到了同年5月26日,钱是还回来了,还多给了利息77万元。结果这胡某和鲁某脑子一热,就商定把部分利息款私分了,胡某拿24万元,鲁某拿25.45万元,剩下的才交到单位账户,这事微电机研究所挪用公款,真的是做错大了。
辩护发言
辩护人赶紧站起来为胡某说话。他们认为胡某呀是初犯、偶犯,而且在案发之后还有投案自首的情节!归案之后,还主动把那些不正当得到的赃款给退回去了。所以他们希望法庭在量刑的时候能够从轻考虑考虑。你说,好像听着也有点道理,可这挪用公款的事毕竟摆在那儿,能不能从轻,还真得看法律的判决。
公诉意见
公诉机关可不这么轻易绕过胡某。他们强调说,胡某作为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就应该好好遵守法律,本本分分地用国家赋予的权力。可他倒好,完全无视法律法规和权力的边界,自己就决定把公款挪出去给别人用,把权力变成自己谋私利的工具了。这么一来,不仅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还破坏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那必须得严肃处理才行。
被告陈述
轮到胡某自己说话的时候,他低着头,语气里满是懊悔。说他犯罪的根源就是没能克服自己那点私欲,还专门向西安微电机研究所的干部和职工道歉,说自己辜负了大家的信任。最后还表明自己愿意接受法律的审判。唉,这时候说这些话,不知道他心里得多后悔。
休庭待判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要择日宣判。这结果到底如何微电机研究所挪用公款,大家都在等着。胡某的命运会怎样,法律会给出一个公正的答案。不知道大家觉得这胡某的行为到底该受到怎样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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